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就2020级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
2.第一志愿(不包含调剂生)报考我校、生源为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吉林农业大学或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其他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部分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奖励范围 |
生源毕业院校 |
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
比例 |
推免生 |
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 |
2.0 |
100% |
本校及其他具有推免资格高校 |
0.5(学术型硕士、直博生); 0.3(专业学位硕士) |
100% |
第一志愿 报考我校 并录取的 应届生 |
①985高校、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
1.0 |
100% |
①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但学习成绩在本科所在班级排名前5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
0.3(学术型硕士); 0.2(专业学位硕士) |
分专业、 按录取 人数的 15%评选 |
三、成绩核算及排序原则
1.推荐免试生按100%比例确定;
2.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学生:
(1)生源为985高校、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100%比例确定。
(2)生源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100%比例确定。
(3)生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吉林农业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③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但学习成绩在本科所在班级排名前5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按录取人数的15%比例评选。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入学初试成绩总分/5)×0.7+(入学复试成绩总分/2)×0.3。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免试生由学校按照录取和报到情况直接确定。
2.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本校或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按照比例评选。
3.其他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但学习成绩在本科所在班级排名前5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本人学习成绩排名,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与其他学生一起由学校按照比例评选。
4.获奖学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参评研究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核确定。
五、其他
1.此次评选范围为:正常入学报到并取得研究生学籍的学生。
2.学生生源应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2020年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中专项计划人员,待入学报到并取得硕士学籍后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