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6年下半年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一、学位申请资格审查(10月10日—10月20日)
(一) 审查材料:
1、《吉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2、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二份;
3、个人培养计划;
4、开题报告;
5、论文中期检查;
6、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提出学位申请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计划实施、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实践环节、论文形式等培养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申请。
2、各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应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吉农研字【2013】4号)相关要求,认真审查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格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审环节。
3、培养费全部缴齐者方可受理学位申请。
4、各学院应按时完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审查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附件1, 纸质版、电子版)。
5、各学院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审核,并将本学院审查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核。
二、学位论文检测工作(10月18日—10月24日)
1、检测依据。《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吉农研字【2013】3号)。
2、检测程序。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学位论文检测,学位论文初检、复检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终检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检测。
3、检测时间:
初检时间:10月18日—10月21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商定。
复检时间:10月24日。
4、命名格式(电子版论文):
学号-作者-博士/硕士-专业-导师.doc
三、学位论文评审工作(10月31日—11月24日)
(一) 评审方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校外盲审,由研究生院组织送审,论文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二)提交论文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采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进行评阅,研究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应使用盲审封面,只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论文内容不含致谢和独创性声明。
(三)论文评审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指导学生将论文上传至论文评审系统。
2、10月31日—11月24日完成学位论文的所有评审工作,并及时反馈论文评审结果和意见。
四、学位论文答辩工作(11月25日—12月5日)
1、各学院以学科为单位对通过评审的学位论文统一组织答辩,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2、时间安排:
11月25日--12月2日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及时将答辩后的材料转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12月5日下班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研究生院根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汇总、整理相关材料,逾期将作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处理。
(1)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本人和指导教师亲笔签名的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原件1份;
(2)各学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相关材料;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五、学位论文终检工作
1、检测时间:12月6日-12月8日
2、命名格式(电子版论文):
学号-作者-博士/硕士-专业-导师.doc
六、其它
1、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小2寸蓝色背景近期彩色标准照片2张,与其它材料一并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关于学位论文撰写以及答辩的具体要求参照《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吉农研字【2013】4号)。
附件1:___学院2016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汇总表
附件2:___学院2016年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位论文统计表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日